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039
信息分类
重大决策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共资源配置
发布机构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10
信息名称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建水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草案)》听证会公告(第1号)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建水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建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决定举行《建水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建水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草案)》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4年1月26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时确定。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额为15至37人,其中: 

  1.本县年满18周岁,工作生活在建水县行政区域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向我局提出申请,申请人超过预定人数时,由我局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县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熟悉听证事项5至7人。   

  3.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建水县自然资源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5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建水县自然资源局利用科报名,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应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或者信函、传真、网上电子邮件报名等方式。 

  现场报名可在2024年1月11日至1月15日的工作时间(8:00-11:30和14:00-17:30)内,到建水县自然资源局利用科填报; 

  报名信函寄至建水县自然资源局利用科(邮政编码:65439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 

  报名传真:0873-7612528; 

  网上电子邮件报名发送至1197878549@qq.com邮箱。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听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17时30分。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将于2024年1月16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建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听证会举行3个工作日前将《建水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草案)》(听证稿)等资料送达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陶雪 

  联系电话:0873-7626299 

  

  附件:1、听证会须知 

      2、听证会申请书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