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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4348/2022-01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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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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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发布机构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7-13
信息名称
《建水县参军入伍大学生奖励金发放办法》政策解读

  一、关于《办法》的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参军入伍的热情,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向部队输送更多高素质人才,2015年初,云南军地派出联合工作组先后深入到各县(市、区)和高校进行调研,经过反复研究论证后,决定由省里对参军入伍的大学生进行一次性经济奖励,各县(市、区)和高校在此基础上,可根据自身实际对参军入伍大学生再度实施经济奖励。并明确:省里奖励资金由省财政承担,纳入省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2016年,云南省对大学生参军入伍实施奖励。云南省财政厅与省军区司令部、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对大学生参军入伍实施奖励相关事项的通知》(云财政法〔2016〕9号)文件,全省对入伍大学生按本科及以上学历每人一次性奖励4000元;大学专科学历每人一次性奖励3000元标准实施奖励;红河州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再按本科及以上学历每人一次性奖励3000元;大学专科学历每人一次性奖励2000元标准实施奖励。  

  2020年,省、州两级大学生奖励金均有所提高,即省级:本科毕业生每人8000元;专科毕业生每人6000元,本科在校生(含新生)每人4000元,专科在校生(含新生)每人3000元。州级标准:本科生每人4000元;专科生每人3000元。  

  近几年来,我县征集任务以大学生征集为主体,大学毕业生和重点高校大学生征集比例在逐年提高。以去年为例:我县征集任务为100人,大学生征集任务65人、大学毕业生为23人、未下达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征集任务。在征兵工作中,我县完成任务数为:大学生征集任务67人(含3名女兵)、大学毕业生为14人、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4人。虽然基本完成了征集任务,但同时也存在因大学毕业生征集任务未完成,导致我县在全州“五率”排名中未靠前等问题。今年起,征兵“五率”中更是新增“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考评项目,分值较重,必将更大影响我县的“五率”排名。  

  二、关于《办法》的起草过程  

  根据红河州征兵办《关于明确参军入伍大学生奖励金发放具体事项的通知》(红征〔2020〕5号)文件,拟制《建水县参军入伍大学生奖励金发放办法(送审稿)》,2020年5月12日,县人武部草拟了《建水县参军入伍大学生奖励金发放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印送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等4个部门征求意见,根据相关单位的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关于《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奖励对象  

  2020年起由建水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的大学生新兵,即与现行《云南省征兵工作“五率”考评暂行办法》认定范围一致,即包括各类高校应(往)届毕业和全日制高校在校生、新生。非全日制高校的在校生、新生均不作为奖励对象。  

  (二)奖励标准  

  大学本科生每人一次性奖励4000元;大学专科生每人一次性奖励3000元。不区分毕业生和在校生。  

  (三)关于奖励金  

  参照近几年我县征集任务及完成情况,每年需要发放大学生奖励金不低于20万元(以实际征集大学生数为准),建议将奖励金列入专项经费,每年征兵工作结束后,由县征兵办统计汇总,报县财政局拨付。并由县人民武装部委托当地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统一以银行卡转账方式发放到个人。  

  四、提请审议事项  

  以县政府名义出台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