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2-01210
信息分类
其他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4-25
信息名称
建水发布疫情防控重要通告

  建水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最新提示

  近期,上海市、吉林省等多地出现区域性聚集疫情和社会面传播,本省昆明市官渡区,曲靖市师宗县,德宏州瑞丽市、陇川县、盈江县,文山州麻栗坡县以及我州相继出现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疫情形势非常严峻复杂。加之,清明节即将到来,返乡祭扫或踏春出行人员增加,疫情输入风险极大。为切实做好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水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最新疫情防控提示如下:

  一、减少出行

  坚持非必要不远行,确需出行的,提前了解目的地和途经点的防疫政策并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出发前向单位、居住地村(社区)报备,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建后及时向单位、居住地村(社区)报告,坚决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如果您是发热病人、健康码“红码、黄码”、行程码“带星号”等人员,请严格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隔离管控、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并在排除感染风险前严禁出行。

  二、严格遵守我县防疫政策

  (一)每个市民都要承担起疫情防控的个人责任,积极遵守防疫政策,少出行、不扎堆、不聚集,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建人员要在返回前3日内,主动向社区、村委会和单位报备。对家中到访的县外亲友要主动提示报备。市民如拒不配合防疫要求,瞒报、不报行程轨迹造成疫情输入或传播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二)进入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医疗卫生机构、商场、超市、网吧、KTV、电影院等公共场所以及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都应当自觉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各行业场所、经营单位要承担和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法人(主要负责人)是本场所、单位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场所、单位疫情防控负总责,严格落实场所、单位的各项防控措施,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因行业场所、经营单位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一律停业整顿。

  三、切实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防护

  (一)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积极配合各地健康排查、健康码查验等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加强自我健康监测。

  (二)广大市民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符合条件的市民朋友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针接种。不扎堆、不聚集,文明用餐,注意咳嗽礼仪,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健康管理。

  (三)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流涕、头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不到小诊室治疗和自行购药处理。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倡导文明祭扫

  科学防控,安全祭祀。请全体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祭扫时间和祭扫人员,分时段、预约错峰避峰出行。动员在外(特别是境外)的亲人、朋友不要回乡祭扫,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祭扫后不聚餐、不串门。

 

  建水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