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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4348/2021-01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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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04-15
信息名称
建水县全民免费新冠疫苗接种注意事项

  一、接种对象 

  年满18岁及以上,非孕妇,以往无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反应,无惊厥、癫痫、脑病、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无发热,无急性疾病和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无严重慢性疾病等情况的人群。 

  新冠疫苗紧急接种禁忌人群: 

  1.年龄小于18岁不参加本次接种。 

  2.新冠肺炎既往感染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者、新冠病毒抗体检测阳性者。 

  3.体温≥37.3℃。 

  4.既往注射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急性过敏反应,荨麻疹,皮肤湿疹,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或腹痛等)。 

  5.初次接种新冠疫苗出现过敏反应者、严重过敏体质者、严重过敏性鼻炎者、严重过敏性皮炎者、未经控制的过敏性疾病者。 

  6.严重慢性病者(严重肝肾疾病,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心血管疾病,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糖尿病,糖尿病并发症,恶性肿瘤等)。 

  7.慢性病急性发作期患者。 

  8.患惊厥、癫痫、脑病、精神病者及有精神病家族史者。 

  9.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患者。 

  10.患血小板减少症者。 

  11.患出血性疾病者。 

  12.各种免疫功能缺陷者(HIV感染/AIDS,淋巴瘤,白血病或其他自身免疫疾病者)。 

  13.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者。 

  14.各种感染性疾病感染期患者。 

  15.14天内接种过其他灭活疫苗;28天内接种过其他减毒疫苗。 

  16.正在使用抗过敏药物或抗病毒药物或近 3 个月内接受过血液制品者。 

  17.接受过心脏支架或心脏搭桥手术者。 

  18.甲减或甲状腺切除术后需服用优甲乐者。 

  19.幽门螺旋杆菌阳性且处于治疗中的患者。 

  20.处于哺乳期或妊娠期的女性、未来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者。 

  21.吸毒人员或正在接受戒毒治疗人员。 

  22.接种前有任何不适者。 

  二、接种原则 

  坚持区分轻重缓急、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和免费接种、坚持常态化防控与接种工作相统筹、坚持依法审慎稳妥有序。 

  三、有关提示 

  (一)温馨提示 

  1.接种新冠疫苗时不要空腹,需携带身份证,需佩戴口罩,接种第二剂次人员需携带第一剂次接种凭证。配合接种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如实报告本人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相关信息。 

  2.近期打算接种的居民要注意多休息,不要过于疲劳,要合理膳食,控烟限酒。 

  3.基于临床研究数据,同其他疫苗一样,接种本疫苗的人群由于个体差异,不一定产生100%的保护效果,故接种疫苗后仍需加强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等个人防护措施。 

  4.在疫苗接种过程中,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5.广大居民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牢记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传播信息必须守法的宗旨。要提高自身科学素养,提高甄别信息真伪的能力,自重自律,不信谣,更不充当谣言传播的“二传手”,时刻扎紧防控谣言的“篱笆”,不给任何谣言可乘之机,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和社会负责。 

  (二)接种完新冠疫苗注意什么? 

  接种完新冠疫苗后,需注意5个方面: 

  1.接种后留观30分钟。疫苗有引起严重不良反应的可能,因此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后最好在接种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如果30分钟内没有异常现象则可离开留观室,30分钟内出现任何异常均应联系医生或接种人员。 

  2.清淡饮食。接种新冠疫苗后一周内应避免进食辛辣刺激食物及海鲜类食物,避免饮用含有乙醇成分(酒精)的饮品,清淡饮食、多喝水。 

  3.注射部位卫生。接种新冠疫苗者在接种后当日应避免注射部位沾水并注意局部卫生,以防皮肤感染。 

  4.避免接触过敏原。避免接触个人既往已知过敏物及常见过敏原(宠物毛发、尘螨、花粉等)。 

  5.避免剧烈运动。 

  (三)接种新冠疫苗后出现了不良反应该怎么办? 

  1.轻微不良反应:如注射部位疼痛,疲劳以及肌肉和关节疼痛等。这些不良反应一般不需要处理,能够自行缓解。 

  2.严重不良反应:如严重的头痛、高热或者过敏性皮疹等。对于这种状况,应及时联系医生,对症处理。 

  四、预约流程 

  凡符合条件接种的,填写疫苗接种确认通知书,完成自建电子档案生成二维码。通知接种时向工作人员出示身份证及二维码。新冠疫苗受种人员自建电子档案操作流程如下: 

  受种人员微信搜索“云南省居民电子健康卡”微信公众号,登录后根据提示申领“电子健康卡”,填写和完善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