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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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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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和次生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防止突发性重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并在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特种设备基本情况和事故种类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监察范围规定,目前,我县普查建档的在用特种设备有:电梯、锅炉、起重机械、压力容器、液化石油气、氧气、乙炔气钢瓶、压力管道、厂内机动车及大型游乐设施。 

  设备事故按设备损坏程度分为:爆炸事故、完全损坏事故、严重损坏事故和一般损坏事故。 

  爆炸事故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在使用中或压力试验时,泄漏而引发的各类爆炸事故; 

  完全损坏事故是指设备在使用时,因设备本身或外在因素的影响,致使设备主要结构或构件损坏,设备无法或不宜修复再用的各类事故; 

  严重损坏事故是指设备在使用时,因主要构(部)件、安全附件装置损坏,导致设备必须停止运行而进行修理的事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因泄漏而引起火灾、人员伤害以及管道设备遭到人为破坏的事故; 

  一般损坏事故是指设备在使用时,主要构件、部件轻微损坏不需要停止运行进行修理的事故;压力管道泄漏、防爆电器损坏未引起其他次生灾害的事故。 

  三、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在县政府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设立建水县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指挥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健康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总工会、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等有关部门为成员。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分为后勤重特大安全事故救援领导小组和区片(现场)事故救援指挥(责任)小组。 

  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检查督促做好重特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购置各种应急备用器材);组织重特大应急救援预案的演习工作;事故发生时,领导小组即行使应急指挥部功能,组织指挥对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现场应急抢救工作。 

  2、现场指挥(责任)组的职责:紧急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事故单位在积极做好自救工作的同时,主动积极配合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做好救援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救援设备和工具。 

  四、专业救援组成员单位的组成及职责 

  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下列救援专业组。 

  1、危险源控制组 

  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事故单位抢险人员和有关专家组成,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必要时请县消防救援大队作为后援力量。其职责是: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源的理化性能立即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 

  2、伤员抢救组 

  由县卫生健康局指定或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组成,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其职责是: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作进一步治疗。医疗机构应根据伤害或中毒的特点制定治疗与救护预案。 

  3、抢险救援组 

  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局、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交警大队、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和企业抢险人员组成,由县公安局负责牵头。根据事故发生的不同类型,由指挥部指定配合和参与部门。其职责是: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设备容器的冷却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等工作。 

  4、安全疏散组 

  由县应急局、公安局、事故单位责任人和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由县应急局负责。其职责是: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 

  5、安全警戒组 

  由县公安局负责。其职责是: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护事故现场不遭人为破坏,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对撤离现场工作区域的人员进行清点。 

  6、物资供应组 

  由县发改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等部门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和事故单位组成,由县发改局负责。其职责是:负责组织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救援物资。 

  7、善后工作组 

  由县民政局、公安局、工会、卫生健康局等有关部门及事故当地乡(镇)人民政府、事故单位组成,由事故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其职责是:核实伤亡人员数量、姓名、身份等基本情况,并及时上报;负责受灾人员的安置,遇难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赔偿等善后处理工作。 

  8、后勤保障组 

  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和事故单位组成,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其职责是:负责应急救援的后勤保障工作。 

  五、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一)响应程序 

  1、设备发生爆炸事故或者有人员伤亡的设备损坏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将发生事故的单位、地点、时间(年、月、日、时、分)、设备类别、事故类别、人员伤亡、事故破坏简要情况等,采用快捷方式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局、公安局等部门报告(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事故报告电话:0873-7612064),接到报告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并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2、县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掌握的事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按照本预案开展救援工作。 

  3、当应急救援指挥部确定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时,应立即请求县应急指挥部给予支援。 

  (二)报告 

  各成员单位必须以最短的时间快速赶赴现场,并立即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已经参与救援工作的成员单位在现场指挥部成立后必须立即向县应急指挥部汇报现场情况。 

  (三)现场指挥与控制 

  1、组建专业救援组 

  县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组建相关专业救援组,开展救援工作。 

  2、现场工作区域划分 

  县应急指挥部根据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危害范围、危害程度以及气象条件等进行数据分析后,把现场工作区域划分为事故中心区域、事故波及区域和事故可能影响区域,以便于救援工作的开展。 

  3、应急救援 

  各成员单位按照本单位制定的预案组织开展救援工作,指挥专业救援组进行救援行动。各专业救援组应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听取指导意见。 

  六、几种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措施 

  (一)锅炉爆炸 

  1、迅速抢救伤员,设法扑灭火源,防止火势蔓延,如用灭火器等器材或用水,同时立即联系消防部门到现场处理。 

  2、切断设备的电源、水源,组织现场及附近人员迅速撤离事故现场。 

  3、立即搬移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及其罐体。 

  (二)液化石油气储罐及其压力管道泄漏 

  1、判断漏气位置,从上风向逼近漏气地点。 

  2、迅速熄灭一切明火,关闭电源,停止生产。 

  3、关闭漏气处上游的阀门。 

  4、用消防喷水将漏出的气态液化石油气冲散。 

  5、大量泄漏时,应迅速组织现场及附近的人员迅速撤离,并熄灭火种、关闭电源与通讯设施。 

  (三)液化石油气火灾 

  1、关闸堵漏,切断电源。如火情发生在罐群中,有倒罐条件的时间,应及时倒罐。 

  2、窒息火源,扑灭火区。采用大量水喷射方法。 

  3、冷却降温,向火区喷发灭火物(二氧化碳、干粉、雾状水),向邻火的容器表面喷水或开启水帘水源。 

  (四)液化石油气瓶火灾 

  1、如果是连续胶管或炉具漏气起火,应迅速关闭角阀。 

  2、如果是减压阀或角阀漏起火,可用湿毛巾或湿被等将着火点盖上,使之与空气隔绝。 

  3、如火势较大,无法接近钢瓶,则要先设法将火扑灭,如用砂土覆盖,或用灭火器、灭火剂等器材迅速控制火势。 

  (五)乘客电梯不安全状态 

  1、电梯失控而安全钳未起作用时,乘客首先按下急停按钮,同时要做好承受因轿厢急停或冲顶、蹾底而产生冲击的准备(一般采取屈腿、弯腰的姿势),之后利用通讯设施(如警铃、应急电话)联系设备管理人员立即到现场组织营救。 

  2、发生火灾时,安全管理人员应尽将电梯开到安全楼层(一般着火层以下的楼层较为安全),引导乘客安全撤出后切断电源,随后扑灭火源。 

  3、电梯在动行中突然发生停车困人时,乘客应首先按下急停按钮,随后利用通讯设施(如警铃、应急电话、手机)联系设备管理人员立即到现场营救。营救人员用盘手轮移动轿厢至平层,之后转动开门机带轮,打开轿厢门,使乘客离开轿厢。 

  七、救援终止 

  1、由县应急指挥部宣布事故救援终止。 

  2、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向有关机构提供事故调查处理所需的有关情况和资料。 

  八、其他 

  1、事故救援费用由所在地政府负责协调,由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承担。 

  2、当发生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事故,本预案即作为其施救方案。 

  3、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如因人事变动,适时调整。 

  九、附则  

  (一)本预案管理单位为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本预案作为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总预案,本预案与建水县其他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一并执行。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