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 国家税务总局建水税县税务局旅游行业行政处罚公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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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1 | 处罚类别2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机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公示期限 | 处罚机关 | 当前状态 | 备注 |
建临安分税 罚 〔2023〕 3 号 | 建水县暮色陶艺文化商店-发票违法 | 罚款 | 丢失发票,发票代码:053001900104,发票号码:31539998-31540000,53730101-53730112。共15张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国务院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0〕第5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予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 建水县暮色陶艺文化商店 | 92532524MA6M****5W | 92532524MA6M****5W | 330327198508****00 | 陈朝超 | 750 | 2023/4/20 | 国家税务总局建水县税务局临安税务分局 | ||||||
建二分税 简罚 〔2023〕 4 号 | 红河州天怡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发票违法 | 罚款 | 2023年4月28日缴销剩余发票时发现丢失云南省增值税普通发票1份,号码:No3500002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国务院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0〕第5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予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 红河州天怡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 915325240804****7K | 915325240804****7K | 5325241975*****0 | 白兴跃 | 50 | 2023/4/28 | 国家税务总局建水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 ||||||
建临安分税 简罚 〔2023〕 9 号 | 建水县易通宾馆-发票违法 | 罚款 | 丢失或擅自销毁发票存根联以及发票登记簿:发票号码:0037901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予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 建水县易通宾馆 | 92532524MA6*****1J | 92532524MA6*****1J | 5325241968*******0 | 易文忠 | 50 | 2023/4/12 | 国家税务总局建水县税务局临安税务分局 | ||||||
建临安分税 简罚 〔2023〕 10 号 | 建水县林安花园酒店-发票违法 | 罚款 | 丢失发票:发票代码053002200104、发票号码:0660868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予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 建水县林安花园酒店 | 92532524MA*****0C | 92532524MA*****0C | 5102211973*******0 | 陈宏 | 50 | 2023/4/13 | 国家税务总局建水县税务局临安税务分局 | ||||||
建临安分税 简罚 〔2023〕 11 号 | 建水县贝山陶庄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发票违法 | 罚款 | 丢失发票:发票代码:5300161320,发票号码:0722566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予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 建水县贝山陶庄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 915325246******0F | 915325246******0F | 5325241968*******0 | 向炳成 | 50 | 2023/4/14 | 国家税务总局建水县税务局临安税务分局 | ||||||
建临安分税 简罚 〔2023〕 19 号 | 建水县金海文化有限责任公司-违反税收管理 | 罚款 | 2023-01-01 至2023-03-31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3-01-01 至2023-03-31 印花税(买卖合同)未按期进行申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 建水县金海文化有限责任公司 | 91532524MA6*****39 | 91532524MA6*****39 | 5325241985*******0 | 谢燕 | 200 | 2023/4/20 | 国家税务总局建水县税务局临安税务分局 | ||||||
建临安分税 简罚 〔2023〕 24 号 | 建水县杰红酒店-发票违法 | 罚款 | 丢失发票,发票代码:053001900104,发票号码,64763083-6476308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予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 建水县杰红酒店 | 92532524MA6*****XU | 92532524MA6*****XU | 5325241994*******0 | 丰长敬 | 150 | 2023/4/28 | 国家税务总局建水县税务局临安税务分局 | ||||||
合计 | 1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