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407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发布机构
文号
建民函〔2022〕12号
发布日期
2022-12-09
信息名称
建水县民政局对建水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1号建议的答复

普荣飞代表: 

  你在中国共产党建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新建高楼寨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建议》的第121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建水县甸尾乡高楼寨村委会已于2016年在云普村小组建成甸尾乡高楼寨村委会互助养老服务站,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占地面积600平方米,总投资35万元,中央补助资金20万元(资金文号:红财社〔2016〕179号),州级补助资金10万元(资金文号:红财综〔2016〕109号),自筹5万元。项目于2017年3月开工,2018年5月完工,2018年6月投入使用。 

  按照省州民政部门对养老项目的有关要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互助养老服务站)项目目前只能覆盖到村委会,原则上一个村委会建设一个项目。因此,已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互助养老服务站)的村委会,一般情况下不能再次给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项目补助。 

  感谢您对我县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建水县民政局        

  2022年6月22日        

 

  (联系人:张绍敏、杨梅,联系电话:7614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