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407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
文号
建环函〔2022〕11号
发布日期
2022-12-09
信息名称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对建水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3号建议的答复

官耀萍代表:

  你在建水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给予建设南庄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支持的建议》的第133号建议,已转交我局和农业农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农村污水整治工作 

  截至目前,全县自建乡镇终端处置设施9个,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69.23%,处理率达58.42%。为有效地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指导污水治理工作开展。我局于2019年11月委托第三方编制完成《建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5)》,县政府于2020年8月31日印发实施。全县除集镇所在地自然村以外共有137个行政村1004个自然村纳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范围。截止2022年3月,我县完成治理行政村数为55个,完成污水收集处理行政村数为16个,行政村治理率40.15%,其中收集处理率11.68%;自然村治理率46.81%,其中收集处理率9.66%,其中,其中,南庄镇完成治理行政村数为3个,完成污水收集处理行政村数为0个,行政村治理率27.27%,其中收集处理率0%;自然村治理率43.42%,其中收集处理率1.32%。 

  二、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 

  南庄镇境内有南盘江水系二级支流南庄大河,河道周边村庄农村污水治理设施不完善,污水直排必会对南庄大河造成污染,又会对南盘江水系一级支流泸江河造成污染,所以加大对南庄大河周边村庄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尤为重要。我局按照因地因时制宜、突出重点、梯度推进的原则,已明确近期实施目标,中期、远期实施计划,已委托有资质单位组织编制了南庄农村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但由于目前省生态环境厅暂时无资金支持红河州北部县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故方案未入项目贮备库。 

  2022年我局申请到位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2615万元,即将实施总投资2962.95万元的红河州建水县“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工程内容主要包括7个水源地(岔科镇东风水库、面甸镇尖山水库、南庄镇红旗水库、西庄镇天华山水库、坡头乡洗马塘水库、曲江镇石岗坡机井、曲江镇老红山水库)的隔离防护工程与保护区标志建设工程,21个自然村的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和2个水源地(天华山水库、红旗水库)的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工程。其中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包括南庄镇小龙潭村委会小龙潭、平诺、下香林寺、新寨、团田、王宝石、烂泥箐、哨脚8个自然村,拟建污水管网16645米,污水处理设施8套。通过对红旗水库保护区内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建设生态缓冲带,进一步加强保护区水污染治理,稳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目前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待州级批复后可开展招投标工作。 

  下一步我局会主动向省州生态环境部门请示汇报,抢抓机遇,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同时,主动加强与县农业农村局的联系对接,共同为南庄镇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出谋划策,为助力乡村振兴做出部门应做的最大努力。 

  感谢你对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        

  2022年6月26日        

  (联系人:熊继伟,联系电话:13988007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