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048
信息分类
规划计划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文号
建民发〔2022〕55号
发布日期
2023-01-13
信息名称
建水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建水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民政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红河州“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积极推动我县民政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建水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建水县民政局 

  2022年4月27日 

    

    

  建水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为主动适应新发展阶段、顺应新发展变化,推动建水县“十四五”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红河州“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建水县民政工作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十三五”时期建水县民政事业发展情况 

  “十三五”时期,全县民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使命担当,奋力攻坚克难,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统筹疫情防控和民政工作,奋力推进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工作,为全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新贡献。 

  (一)扛牢兜底责任,决胜脱贫攻坚 

  把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作为最大政治责任、最大民生工程,紧紧围绕“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目标任务,做到“三个聚焦”,强化“两不愁”,助力“三保障”,下足“绣花功”,打好“组合拳”,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为核心,用足用好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兜底保障政策,做到了“兜准兜住兜牢”民生保障底线,全县兜底保障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为打赢全县脱贫攻坚战贡献了民政力量。 

  1.筑牢兜底平台,织密“兜底网”。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根据脱贫攻坚责任状的要求,科学制定2016年以来的年度行业扶贫计划和“挂包帮”工作等计划,为高质量完成年度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理清了思路。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增加县级、乡镇和村委会(社区)社会救助经办员、协理员。每年派出5个作战小队深入14个乡镇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行动、脱贫攻坚精准救助百日行动等兜底保障作战行动,确保低保对象精准、数据精确,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确保兜准兜住兜牢底线。2020年5月建水县成为全省“一部手机办低保”试点县,在红河州首推了“一部手机办低保”试点,便民服务成为了全州亮点。通过倾情倾力编密织牢民生保障“安全网”,用心用情用力用智,做实做厚精准扶贫“网底”,筑牢了脱贫攻坚“最后一道防线”。 

  2.落实社会救助,兜实保障“网底”。积极加强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逐年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2016年的2700元/人/年提高到2020年的4500元/人/年。累计发放行业扶贫资金235.1万人次3.61亿元,其中: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23.43万人次22157.21万元;特困供养资金7.08万人次3816.09万元;临时救助资金1.61万人次2441.41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33.31万人次3049.92万元;“三类儿童”资金1.66万人次1749.04万元;高龄长寿保健补贴资金68.01万人次2893.77万元。通过落实社会救助,有力保障了全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小民政”撬动“大民生”,为全县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了民政力量。 

  3.做实“挂包帮”,为民办实事。县民政局对口帮扶李浩寨乡李浩寨村委会,干部职工共帮扶91户贫困户332人。每年定期安排“挂包帮”“转走访”,组织干部职工进一步摸清了村情户情贫情,共投入帮扶资金260多万元,大力支持李浩寨村做好帮扶工作,先后为李浩寨村和挂钩贫困户办实事300余件。经过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李浩寨村15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554人于2020年全部实现脱贫。 

  (二)聚集民生实事,强化民生保障 

  1.做细城乡低保工作。严格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云政办发〔2019〕42号)文件,制定《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将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作为低保认定的三个基本条件。规范审核、审批流程,强化低保动态管理,有序推进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严格执行“逢进必核”和“定期复核”机制,确保救助对象精准,发放城市低保金7073.78万元。 

  2.做实“老乡干”和精减退职工作。按时足额发放“老乡干”定期生活补助276.64万元。发放精减退职生活补助金144.63万元。 

  3.做牢儿童福利工作。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程。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强困境儿童权益保障体系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建设,成立了1个县级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14个乡镇设有儿童督导员,155个城乡社区(村委会)设有儿童主任。建成并投入使用儿童之家155个。根据有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及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基本生活费补助,有效维护了他们合法权益。办理收养登记69件。 

  4.做强养老服务工作。加大农村养老服务供给,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抓重点、强弱项。总投资1.5亿元的建水县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1亿元,项目于2020年7月动工建设。投资3847.02万元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项目47个。 

  (三)聚焦治理创新,激发基层活力 

  1.持续推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我县辖14个乡镇,共有137个村委会、18个社区居委会(2020年11月20日设立太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清远社区居民委员会),1482个村民小组、341个居民小组。配合组织部门三次提高基层村组干部待遇。做好届中补选的指导工作。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开展行业领域集中整治,清理存在问题的12人,补齐12人。制定《建水县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工作职责。 

  2.持续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全县有社会组织115个,其中:社会团体5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64个。2016年以来共登记社会组织44个,注销社会组织60个,变更许可59个次。在县政府网站公开社会组织管理和违规涉企收费投诉举报电话,公示行政许可等事项信息144条。制定《建水县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实施方案》,抓好“以案促改”工作,清理整治建水县个私协会等社会组织,实地检查督查社会组织87个,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5份。                         

  (四)聚焦社会工作,提升服务水平 

  1.认真做好区划地名工作。完成全县14个乡镇共4046个地名普查点的数字数据采集和录入,修改审核《建水县地名志》和《建水县标准地名图》。新安置制作304块街道标志牌,完成3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命名工作。与周边毗邻市县加强紧密联系,签订睦邻友好公约,制定创建平安边界联席会议制度和边界纠纷调处应急预案。 

  2.持续推进殡葬改革。倡导移风易俗宣传,丧葬礼俗改革,加强散埋乱葬综合治理,大力整治“三沿六区”大墓、豪华墓、活人墓,切实引导群众自愿入公墓安葬,提高入墓安葬率;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措施,14个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正在建设中,提升改造殡葬服务设施,殡仪馆新增2台火化炉、2台除尘设备,1台焚烧炉及尾气净化处理设备,为全面推行火葬提供了基本保障。 

  3.持续做好社会事务工作。制定社工人才发展规划,拓展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有持证社工16人;逐步推进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在中国志愿服务网注册实名认证志愿者11196人。 

  4.持续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本着“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提供住宿、食物、衣物、车票等救助条件,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共计支出救助资金86.80万元。 

  5.正常开展婚姻登记工作。正常开展婚姻登记服务,共办理结婚登记18665对,离婚登记6612对,补发婚姻登记证件4223份。 

  6.规范管理福利彩票。“中福在线”福利彩票销售厅在代管期间做到了规范管理,安全运行,自2019年7月1日起代管的“中福在线”由红河州福利彩票管理中心统一运营管理。 

  二、“十四五”时期建水县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民政主业,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为目的,深刻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协同性,聚焦乡村振兴、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机制,加快推进民政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建水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贡献民政力量。 

  (二)基本原则 

  “十四五”时期,建水民政事业发展应坚持以下原则,更好服务建水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 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 持高度一致。将党的领导贯穿到民政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不断提升全县民政系统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 确保全县民政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把民政服务对象最 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民政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着力织密兜牢基本民生保障网,努力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效率,着 力提升民政领域第二次分配的精准度和公正性,着力发挥慈善事 业第三次分配的补充作用,加大民政公共资源向农村地区和社会 弱势群体倾斜力度,着力传递党和政府爱民之情、惠民之政、利民之举,不断满足民政服务对象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共同 富裕追求。 

  ——坚持改革创新提质增效。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 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改革创新作为民政事业发展的不竭动 力,深化民政工作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坚持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衔接、事业改革与自身建设并举,创新发展模式, 健全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破解民政发展难题,释放改革红利,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固优势。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 结果导向,聚焦办好民心工程、民生实事,紧盯全县民政事业发展的瓶颈桎梏和矛盾风险,突出重点、精准发力,着力解决法治 化、标准化和社会化相对滞后的突出问题,补齐民政公共服务供 给不足等短板,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和民政业务的深度融合,促进 现代民政整体提升、全面发展。 

  ——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自觉运用系统科学的方法分析 和解决问题,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从多因素、多层次、多方面入手研究民政事业发展,协调明确不同部门、各种政策在民政事业发展中的定位和功能,在多重目标中寻求动态平衡,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三)发展目标 

  2035年建水民政事业发展远景目标。展望2035年,以人民为中心、共建共治共享、精准高效协同、兼顾韧性和温度的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全面形成;基本民生保障体系更加完善,有效覆盖目标群体,在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中提供坚实兜底保障;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发挥重要基础性作用;基本社会服务实现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发展,成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的重要支撑,在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中贡献重要力量。 

  2025年建水民政事业发展主要目标。民政系统党的建设全面 加强,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高,基本社会服务更加有效,社会救助标准 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志愿者队伍的规模效能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基层综合服务设施覆盖大部分城乡社区,养老育幼扶弱等服务走上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道路,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管理科学有效,建水民政事业现代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三、“十四五”时期建水县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十四五”时期是建水县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 程的第一个五年,面对社会主要矛盾和新发展阶段带来的新特征 新要求新挑战,面对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带来的新理念新政策新机 遇,聚焦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对标全县民政事业发展目标,应重点完成以下十项主要工作任务。 

  (一)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在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 取得明显成效。完善基本生活救助标准调整机制,按规定执行最 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指导标准。健全专项社会救助制 度,完善急难型临时救助和支出型临时救助政策措施,做好重大 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困难群众急难救助工作,增强救助时效性。 坚持城乡统筹,适度扩大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 范围,推进城乡救助服务均等化发展,加大农村社会救助投入, 实现应保尽保和应救尽救,逐步缩小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差距。充分利用归并后的12345热线,及时受理群众合理诉求。建立健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指标体系,健全社会救助对象定期核查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信息比对,规范救助对象家庭人口、经济状况重大变化报告机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救助信息聚合、救助资源统筹、救助效率提升。 

  (二)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公建民营等方式,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高服务的可及性、多样化水平。优化机构养老,提高城乡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提升机构养老服务供给水平。加强医养康养相结合,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社区特殊老年群体和生活困难老年人提供健康诊疗服务。积极培育发展养老服务产业,推进养老事业产业协同发展,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养老产业体系,引进推广适老康复辅具和适老智能化设备产品,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积极培养养老服务人才,强化技能培训,形成多层次养老护理服务专业人才体系,增强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身份认同和社会荣誉感。建立健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薪酬待遇挂钩机制。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共享和智慧应用,提升养老服务标准化智慧化水平。全面实施全县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工作,提升养老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完善养老服务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对养老服务领域失信责任主体按规定给予约束和惩戒。 

  (三)加强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和留守妇女儿童关爱 

  推动建立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保障制度化、适度普惠化的儿童福利体系,提升儿童福利和救助保护服务水平。完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艾滋病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和残疾儿童“两项补贴”制度,落实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动态增长机制,采取亲属抚养、机构养育、家庭寄养和依法收养等方式妥善安置困境儿童。健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立“发现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的联动响应机制,形成家庭、政府、社会“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加强儿童福利设施建设,优化儿童福利机构区域布局,推动儿童福利机构与专业康复机构、医疗机构、特教机构合作,完善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加大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力度,及时帮助流浪儿童寻亲返家,教育、督促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履行抚养义务。认真贯彻执行困境儿童保障标准,建立信息台账,分类实施保障。完善监护缺失儿童救助保护制度措施。建立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动态信息档案,指导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其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规范儿童收养工作,完善收养登记档案管理,优化收养登记服务,切实维护收养人和被收养儿童合法权益。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行动,有效发挥农村妇女主体作用,指导农村留守妇女干事创业,关爱留守儿童、留守老年人,积极参与乡村振兴。 

  (四)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加强和完善党对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全面领导,积极依法推 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和村(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稳步提高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建立城乡基层群众自治领域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完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规范化制度。依法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全面修订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实现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全覆盖,发挥有效作用。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强化乡镇对辖区内各类公共服务的监督管理职能。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工作,配合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改造等工作,调动群众广泛参与爱国卫生运动。推动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工程。促进乡村治理与公共服务联动,充分吸纳村民、志愿者、社会力量积极投身农村公共服务。推动乡镇一站式服务中心或便民服务、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全覆盖。建立社区工作者职业发展体系,完善薪酬待遇,提升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五)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积极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诚信自律、充满活力的社会组织发展格局。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与登记、年检、评估等“五同步”制度,推动党组织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化。选优配强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鼓励社会组织负责人和党组织书记交叉任职,推动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党组织按照“六有”标准建设党组织活动阵地。完善登记管理审核机制,依法推进直接登记改革。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完善非营利组织购买服务、税收优惠及人才保障等扶持和管理政策。强化发起人和负责人资格审查,加强名称审核、业务范围审定,整治社会组织依托公权力强制入会、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等行为。提升社会组织监管服务智能化水平,探索“互联网+社会组织监管”新模式,强化社会组织信用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加大执法力度,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僵尸”社会组织。提升社会组织自身能力建设,完善组织管理、项目管理等制度,增强业务水平。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承担社会责任。引导、鼓励社会组织积极“走出去”,参与提供民生服务、讲好建水故事、展现建水文化。

  (六)完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

  建立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在困难群众帮扶、老年人服务、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社会支持网络构建、社区参与能力提升、社会工作机构与志愿服务组织培育等方面发挥有效作用。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和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促进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支持民政服务机构与基层民政经办机构、社区和社会服务机构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配备和使用,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和水平。合理确定社会工作人才薪酬待遇水平。实现“社工+志愿者”联动服务模式常态化,形成社会工作人才引领志愿者、志愿者协助社会工作人才开展服务的良性互动机制。探索本土社工组织“走出去”的方法途径,鼓励和支持社会工作人才开展广泛合作交流。

  (七)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重视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积极作用,加快形成依法治理、制度完善、作用显著、管理规范、健康有序的慈善事业发展格局。引导慈善资源优先配置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治理领域。完善慈善救助体制机制,引导慈善资源合理流动,引导慈善力量有序参与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激励扶持政策落地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完善税收等优惠政策,探索建立慈善行为记录和激励机制。探索建立慈善表彰制度,鼓励社会公众、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加强慈善组织培育,完善组织内部治理机制和行业自律,优化完善慈善组织认定、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公开募捐资格管理等制度,加强慈善活动监督,规范慈善主体行为,保障慈善财产合法使用。畅通慈善领域投诉举报渠道,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慈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志愿服务制度和社会参与平台建设,推动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发展,完善志愿服务网络,努力形成广覆盖、多层次、宽领域的志愿服务工作格局。 

  (八)提升社会事务管理质量

  健全流浪乞讨人员转介处置机制,减少不文明流浪乞讨现象。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制度,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优化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残疾人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健全完善基本殡葬服务制度,逐步扩大惠民殡葬制度覆盖范围。建设更加优质完善的殡葬设施,确保种类、数量、服务规模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持续整治殡葬市场乱象,积极稳妥推进活人墓、大墓、豪华墓、乱埋乱葬治理。加强殡葬服务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经营性公墓、殡葬服务机构年检制度和“双随机”抽查制度,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全面推行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全面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提高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水平。 

  (九)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 

  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和城镇空间布局,依法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规范行政区划调整酝酿、申报、审核和报批程序,健全完善行政区划调整方案论证、意见征求、风险评估等制度。积极推进符合设镇标准的乡改镇。规范加强道路地名命名管理,继续开展地名标志牌及地名清理整治规范工作。持续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应用,建立健全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制度,积极开展地名文化保护和利用。加强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探索设置应用电子信息新技术的地名标志。加强规范行政区域界线管理,认真组织开展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深入开展界线联检工作,健全界线纠纷应急处理机制,深化平安边界创建活动。 

  (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主动将民政工作融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新格局,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持续开展民政部门定点帮扶。改革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巩固拓展兜底脱贫成果,做好与乡村振兴战略的衔接。建立多种形式利益联结、动态预警监测和应急救助等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密切关注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等易返贫致贫人口。统筹推进农村民政服务设施和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促进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覆盖,推动农村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四、“十四五”时期建水县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改革举措 

  (一)创新社会救助服务 

  有序推进持有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办社会救助。优化审核确认程序,探索将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按程序下放至乡镇,县级民政部门加强监督指导。优化业务流程,对没有争议的救助申请家庭,可不再进行民主评议。乡镇经办机构建立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的窗口,及时受理、转办申请事项。统筹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开展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社会救助,扩大社会救助服务供给。 

  (二)强化基本养老服务保障 

  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养老服务市场放得开、管得住。积极配合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符合县情、相关保险和福利及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探索发展“家庭养老床位”。针对失能失智老年人重点扶持发展养老机构,强化医养结合。完善以养老保险和福利补贴为基础、护理保险为补充、各种普惠金融产品充分发展的养老服务支付体系,加强现有老年人补贴的制度整合,健全动态调整机制。 

  (三)推进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升级 

  有效整合现有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相关机构的人员、场所、职责等,稳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和提质增效,成立建水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牵头开展区域内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残疾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开展儿童信息摸底排查、登记建档和动态更新等。进一步配齐配强孤残儿童护理员,优化岗位设置,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能力。 

  (四)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 

  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资源和慈善、社会工作资源向农村辐射延伸,推进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资源、管理、服务向社区下沉,加快建设现代社区。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 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建立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清单,探索建立政府购买长效机制和社区服务(电子)券项目,实现社区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一券通用”。推动物业服务企业为社区居民提供多样化生活服务。实施大学生社工计划,引导支持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就业创业。探索建立乡镇协商与城乡社区协商的联动机制。积极推行乡镇政府服务“好差评”机制。深化乡镇服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放管服”承接能力,实行“一站式”服务和“一窗式”办理,推动乡镇一站式服务中心或便民服务、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全覆盖。 

  (五)引领婚丧礼俗新风 

  优化婚姻登记管理服务,建立健全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 纠错机制,强化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的信用约束和联合惩 戒。探索开展对离婚冷静期内当事人的婚姻危机干预。推进婚俗 改革和引领婚育新风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社会风气。弘扬社会主义婚姻文明新风,加强婚姻登记场所文化建设,倡导健康文明、 简约适度的婚俗文化。推进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改革试点。深化殡葬改革,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因地制宜推广和创新节地生态安葬,实施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试点、节地生态型公益性公墓示范项目。依托现有设施或适当场所为不保留骨灰和遗体器官捐献者建设纪念载体。 

  (六)拓展残疾人福利服务 

  逐步推进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至低保边缘家庭和其他 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至三、四级智力和精神残 疾人。加强康复辅助器具推广和应用,逐步扩大为困难残障群体开展手术治疗和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的覆盖面。 

  (七)加强基层民政服务平台建设 

  加快推进乡镇社工站建设,按照“有场地、有设备、有人员、有服务功能、有工作流程、有规章制度”的标准,实现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全覆盖,推进工作站的法人登记,推动工作站独立自主发展。督促乡(镇)、村(社区)为社工站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加强对承接主体的资金和服务监管。建立和规范社会工作服务站运行流程和管理标准,研究制定服务准入、评估办法、督导培训等配套制度,力争把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打造成为落实党和政府爱民惠民政策的一线阵地。通过政策扶持、发放补贴资金、购买服务等多元化服务供给方式,促进市场化运作,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和资源进入基层民政服务领域。 

  五、“十四五”时期建水县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工程项目 

  (一)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根据民政服务对象数量、服务半径、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因素,合理布局民政服务机构(站点)和服务设施,深化民政业务“放管服”改革,推动民政服务事项向乡镇、村(社区)下沉。不断完善政府指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多元投入机制,进一步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高效有序参与基层民政服务,不断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质量和水平。 

  1.建水县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灵栖园)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5233万元。总建筑面积13350平方米,建设床位300张,其中:护理型床位210张。新建综合服务中心、医疗康复楼、自助及失能、半失能护理型养老院、老年活动场所及相关消防、养老服务辅助等配套设施。消防安全项目含喷淋系统、烟感、消防水池等,申请设备包补助1个。 

  2.建水县普惠养老服务联合体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12500万元。建设县域养老服务骨干网,推进标椎化建设。新建县域智慧养老数据服务中心、老年护理院,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新增床位400张。改扩建社会福利院、面甸等6个片区养老服务机构,改造面积4800平方米,对消防安全、老年人用房、护理型床位、环境等提质改造,增设电梯、医务室等适老设备,改造床位630张。 

  3.建水县老年护理院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4400万元。建筑面积8346.75平方米,设置床位200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60张,新建康复护理、老年关怀及相关配套设施。申请设备包补助1个。    

  4.建水县乡镇敬老院提升改造项目。估算总投资1400万元。提升改造4个乡镇敬老院,设置护理型床位120张,明厨亮灶改造,安装电梯,增设消防设施,对周边环境进行改造。 

  5.建水县社会福利院(县级失能照护)护理能力提升改造项目。估算总投资2190万元。占地10亩,改造面积8117平方米,提升改造护理型床位190张,升级改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火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消防设施;新设医务室,配置心电图机、抢救床、作业治疗设备等养老服务辅助设备,提升养老护理能力。 

  6.建水县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中心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5600万元。建水县失能照护养老机构,建筑面积10731.52平方米,设置养老床位240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80张。新建失能老人照护、失智老人照护中心,配套建设医养设施、园区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 

  7.建水县临安镇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估算总投资1440万元。新建临安镇北山、清远等9个社区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构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配置床位180张,建设餐饮室、日间照料室、阅览室、文娱室、康体室、卫生间、咨询室等功能用房;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 

  8.建水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2800万元。建筑面积6900平方米,床位数190张,包括综合楼、宿舍、餐厅、室外活动场地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等。 

  9.建水县村(社区)儿童之家提升改造项目。估算总投资5650万元。在全县155个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增设儿童服务设施设备155套,改造儿童活动场所85个,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活动场地。 

  10.建水县殡葬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12500万元。新建殡仪馆业务综合楼3600平方米,提升改造悼念厅、火化区、骨灰寄存区及其它附属用房,新增火化炉及除尘设备2套;新建骨灰堂3000平方米,增加格位1.2万个;骨灰公墓二期及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新增墓穴1.5万穴,配置园区道路、家属休息区及停车场等附属设施。 

  11.建水县骨灰堂(公墓)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1450万元。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包括新建骨灰堂(公墓)、停车场及相关配套设施。 

  12.建水县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3000万元。大力推进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在临安、曲江、南庄、西庄、官厅、面甸、青龙、岔科、普雄、坡头、李浩寨、盘江、利民、甸尾等14个乡镇建设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新增墓穴15000个,同时配套建设入场道路、焚烧池、管理用房、厕所、停车场和绿化设施等相关设施。 

  (二)民政人才队伍培养工程 

  以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民政队伍为目标,建立健全相应体 系和机制,培养和造就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符合建水民政事业发展需求的人才队伍。强化人才教育培训,有计划、有层次的对各级民政机构社会工作人才进行培训,提高其政治素养、道德水 平和专业能力。关心基层民政干部,鼓励民政干部职工扎根基层、服务群众,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深入挖掘、宣传在疫情防控、服务群众中拼搏奋斗、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基层民政干部先进典型,组织开展“最美民政干部”评选工作,树立标杆、营造氛围、鼓舞斗志。 

  (三)民政信息化能力提升工程 

  坚持一盘棋布局、一张网建设、一体化发展,积极运用云计 算、大数据、区块链、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不断提升民政一体化在线服务后端经办能力。探索推行无纸化办公,精简审批材料,规范流程,压缩时间,试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统筹利用各级政府政务服务平台、门户网站、微信小程序、手机 APP、服务热线等资源,推进民政服务的一网通办和掌上办、指尖办。提升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能力,集中民政数据资源,做好与各级政府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借助政府平台的公共入口、公共通道、公共支撑,不断扩大民政一体化在线服务的可及性和覆盖面。健全完善民政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和民政服务对象隐私保护监管机制,不断提升民政数据共享效率和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力度。 

  六、实施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责 任担当,突出党建统领作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切实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胸怀“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着力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以为民谋利、为民尽责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确保民政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确保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确保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 谋划民政工作,逐步缩小和消除城乡差异、地区差异和群体差异, 提升民政工作科学性、整体性和持续性;发挥党的组织优势,统筹各方资源,高效执行各项民生政策,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落到实处;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重大事项,及时解决民政事业发展遇到的突出问题;主动履职,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工作开展;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共同推进民政事业发展。 

  (三)建设法治民政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和依法治县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民政事业蓬勃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完善民政制度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地名管理等重点领域法规规章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加快形成多方位、多层次的民政法规制度体系,将民政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强化民政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完善行政 执法各项制度,改进和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扎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加大对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 度。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学法用法普法制度,强化法治培训,不断增强民政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 力,为民政法规制度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四)优化标准体系 

  加快民政标准化体系建设,推进标准化与业务工作相融合,切实发挥标准对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牵引保障作用。组织推广工作标准和制度流程,为民政事业现代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强化统筹协调,在民政各业务分类制定标准、建立标准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分步骤申报地方标准。加大培训力度,推广民政标准应用。 

    

          建水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2年4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