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财政衔接资金的管理,根据《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为杜绝财政衔接资金闲置结余,现将调整2023年各级财政衔接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起止时间:2024年1月19日—1月28日。
监督举报单位及联系方式:
全国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建水县乡村振兴局 0873—7612473
附件:建水县2023年各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结余资金调整方案
建水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