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3〕115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910万元。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在对各乡镇申报的项目进行实地调研、勘察,并结合全县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编制了《建水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明细表》,经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现对资金分配明细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起止时间:2024年1月19日—2024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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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建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电话:0873—7612534
附件:建水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明细表
建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