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财政局 建水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建财联发〔2023〕9号)文件分配下达建水县面甸镇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资金200万元,实施面甸镇闫把寺村委会大寨村蓝莓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因资金分配下达后长期未开工建设,且与相关企业拟定的合作方式不符合《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对资金项目进行调整,调整后资金使用方案为:
项目名称:建水县面甸镇闫把寺村委会仓储冷链保鲜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仓储冷链保鲜基地一个及配套设备,冷库占地面积2400平方米;
建设地点:面甸镇闫把寺村委会大寨村。
资金情况: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资金200万元保持不变。
现对该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0天,起止时间:2023年7月13日—2023年7月22日。
监督举报单位及联系方式:
全国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建水县乡村振兴局 0873—7612473
建水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