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政策总体稳定,科学做好资金安排,确保资金精准使用,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建水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建财发〔2023〕3号)文件精神,下达县级财政资金85.276809万元,用于建水县2023年浦发基金贴息项目。现对该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0天,起止时间:2023年6月16日—2023年6月26日。
监督举报单位及联系方式:
全国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建水县乡村振兴局 0873—7612473
建水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