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建水县人民政府领导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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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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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水县人民政府领导2023年度

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

 

一、钟红荘县长

(一)组织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县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与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领导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并结合实际安排部署工作。

(二)督促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落实2023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

(三)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组织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二、李钢常务副县长

(一)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与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

(二)分析、布置、督促、检查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研究解决系统性问题和重大隐患。

(三)统筹推进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突出抓好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非煤矿山打非治违、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整治、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

(四)负责包保联系官厅镇生产、基建地下矿山和四等及以上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

(五)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陈鹏副县长(挂职)

(一)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与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

(二)分析、布置、督促、检查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研究解决系统性问题和重大隐患。

(三)督促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突出抓好乡村振兴、全域旅游、烟花爆竹、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沈也程副县长

(一)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与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

(二)分析、布置、督促、检查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研究解决系统性问题和重大隐患。

(三)督促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突出抓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城市建设、城镇燃气、水利工程项目、农业农村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统筹抓好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

(五)负责包保联系普雄乡生产、基建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六)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李振华副县长

(一)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与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

(二)分析、布置、督促、检查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研究解决系统性问题和重大隐患。

(三)督促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突出抓好,民用爆炸物品购买、存储(使用环节)、运输、爆破作业,剧毒化学品购买及其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抓好大型群众性聚会活动安全管理工作。

(四)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王心弦副县长

(一)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与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

(二)分析、布置、督促、检查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研究解决系统性问题和重大隐患。

(三)督促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突出抓好各类学校(幼儿园)、校车使用、职业培训机构、文化市场、旅游景区景点、职业卫生、放射卫生、职业病防治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抓好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和大型聚会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抓好医疗卫生机构等安全管理工作和生产安全事故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四)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范维矗副县长

(一)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与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

(二)分析、布置、督促、检查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研究解决系统性问题和重大隐患。

(三)督促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突出抓好煤矿安全生产“五个专项行动”、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商贸流通、成品油经营、加油站(点)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负责包保联系坡头乡生产、基建地下矿山和面甸镇福运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五)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李艳刚副县长

(一)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与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

(二)分析、布置、督促、检查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研究解决系统性问题和重大隐患。

(三)督促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突出抓好宗教活动场所、水上交通、道路(铁路)运输、公路(水路)建设工程、特种设备、危险废物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抓好查处无照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工作。

(四)统筹抓好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

(五)负责包保联系利民乡生产、基建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六)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若遇人事变动,由相应职务的人员自然接替,不再另行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