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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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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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水县吧舞齐歌厅于2023年6月5日,擅自接纳1名未成人进入营业场所内娱乐消费。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依据第四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处以罚款100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