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审依据
(一)《云南省公共科技服务平台认定管理办法》(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公告第45号)
(二)云南省科技厅科技人才和平台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三)云南省公共科技服务平台评审工作方案
二、申请受理及形式审查基本情况
省科技厅共受理云南省公共科技服务平台认定申请9项。基础处按照《云南省公共科技服务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了形式审查,其中不通过的2项,通过的7项。对通过形式审查的认定申请,将按照评审工作方案组织专家评审。
二、评审内容及专家遴选原则
(一)评审内容
主要围绕平台建设的意义和必要性,平台支撑条件及功能,平台运行服务情况,平台服务、组织管理机制,及平台财务管理制度等内容进行评审。
(二)评审专家遴选原则
根据公共科技服务平台的特点,从已认定的国家及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平台负责人中遴选5-7名专家进行会议评审,遴选3-5名专家进行实地考察。
三、认定评审工作安排
公共科技服务平台认定评审采用答辩评审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评审准备工作
1.准备评审项目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等。
2.制定评审方案,遴选评审专家,发送专家邀请函,确定评审专家。通知申报单位准备答辩材料并参加评审会。
(二)会议评审
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单位集中在昆明答辩。答辩评审时由评审工作人员宣读评审会议的程序及工作纪律,介绍评审重点和要求。专家组推举产生组长。答辩评审具体程序如下:
1.依托单位陈述申报要点(20分钟);
2.专家质疑,申报单位答辩(15分钟);
3.依托单位退场,专家对照云南省公共科技服务平台申报单位应具备的资格及条件进行评议打分,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组长汇总专家意见,形成专家组综合评审意见,明确是否达到认定条件(20分钟)。
基础处综合专家组评审意见、重点产业、总体布局等情况,认真研究讨论后,形成3家左右拟认定的省级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名单。
(三)实地考察
对拟认定的省级公共科技服务平台,组织专家实地考察依托单位相关情况是否属实。对实际情况和申报材料、答辩内容不一致的单位,取消当年认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