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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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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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合理利用政策;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建水县自然资源公安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森林资源管护工作

  (1)林草防灾减灾工作。2022年森林防火期内,未发生森林火灾,取得了连续二十三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的好成绩。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均为轻度发生,无成灾面积。完成建水县草原有害生物普查第一轮外业调查及标本采集工作;启动建水县森林、草原、湿地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

  (2)林政管理工作。截至10月30日,全县共办理木材采伐证305份。受理审批征占用林地申请28件;为林业生产服务项目14件。受理、审核、审批行政许可事项351份。

  (3)林政执法工作。全县共查处各类林草行政案件37起。

  (4)森林督查和省级遥感即时监测工作。截至10月30日,对全县2018—2021年森林督查违法图斑1,085个(案件数1,037件),已查处整改到位749个(案件数724件),无需查处217个(案件数218件)。核实完成2022年国家局森林督查疑似图图斑343个,涉及违法图斑38个;共查处行政案件16起;刑事案件3起;回收林地图斑5个面积1.6公顷;植被恢复图斑1个面积0.853公顷。核实完成2022年第一期省级遥感即时监测疑似图斑167个;共查处行政案件23起;刑事案件4起,不予立案5起。回收、恢复林地图斑12个,回收林地面积3.1723公顷。第二期省级林草即时监测图斑126个,面积113.2618公顷。

  (5)公益林和天然林管护工作。修订完善《建水县森林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择优选聘生态护林员369名。完成全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146.5142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面积46.49万亩,省级公益林补偿面积100.0242万亩),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面积104.64万亩资源管护及补偿资金兑付。申报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项目资金100万元,启动了南庄镇水井湾、李浩寨乡温塘两个公益林管护站建设项目。

  (6)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管理工作。将云南建水天柱塔国家石漠公园和云南建水燕子洞省级地质公园共2,544.51公顷整体整合至建水风景名胜区。开展2022年度第一批次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人类活动问题点位核查工作。加强湿地监测管理和日常巡护。积极开展“世界湿地日”主题宣传活动,期间共发放相关资料600余份。

  (7)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累计发放、粘贴相关宣传材料2,100余份。全县共救助12种动物116只/头。加强对县域内杪椤、苏铁、兰花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宣传报道。积极开展野猪等野生动物危害防控工作,做好野生动物疫情疫病监测和野生动物肇事补偿。

  (8)“国家级森林城市”创建和“森林乡村”申报工作。“国家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有序开展。积极推荐上报了坡头阿西冲、甸尾甸尾村等27个省级森林乡村。

  2.林草生态建设

  (1)营造林工作。完成我县营造林任务2.02万亩,任务完成率100%;完成义务植树116万株,任务完成率108%,完成我县造林绿化空间调查评估工作,规划造林面积32.7599万亩。

  (2)草原建设工作。草原生态修复任务1.5万亩,宣传标牌建设27个。自检抽查草班753个,样地6个,小班合格率93.46%,样地合格率100%,顺利通过了州级复查;完成了2022年国家级监测图斑139个的核查及系统录入。三是积极开展2022年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累计发放各类草原宣传资料800份。

  3.改革与产业发展工作

  对全县油茶林新造和提质增效、改造、示范基地建设、油茶生产加工情况进行了调研,撰写了《建水县2021年油茶产业发展情况报告》。二是积极开展省、州农民合作示范社评定工作。三是搭建银企对接平台,为全县林草企业做好贷款、融资等服务工作。

  4.林业科技工作

  (1)生态站建设。完成了18个观测点数据收集整理工作;实施云南建水荒漠生态系统国家定位观测研究站建设二期工程。成立建水县周金星专家工作站,通过国家林草局生态站评估。

  (2)示范项目建设。完成了“油茶智能滴灌水肥一体化栽培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验收,云南典型石漠化地区生态修复技术与产业化试验示范项目验收工作;实施“建水县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赔偿资金异地造林试验示范项目”,完成人工造林1,400亩。完成“林火精准防控科学监测”项目。协助北京林业大学完成《云贵高原自然资源碳汇综合调查与潜力评价》项目外协课题:国家碳汇交易示范基地建设的外业调查。协助红河州林科所完成滇东南红河州极小种群野外调查。

  (3)林草科技培训和宣传工作。全县共举办林草实用技术培训4期,参训人员达200余人。

  5.提案建议办理与信访

  2022年,我局共收到人大建议15件(含协办件8件),政协提案7件(含协办件4件)。建议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答复率和满意率均达100%。截至10月30日,共收到信访件5件,已全部办理完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生态保护修复科、森林资源管理科(国有林场管理科)、草原管理科、野生动植物保护科、自然保护地与湿地管理科、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科、天然林与公益林管理科、森林和草原防火科、规划财务科。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

  1.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

  2.建水县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

  3.建水县森林和草原防灭火中心;

  4.建水县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站;

  5.建水县林业双中心;

  6.建水县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

  7.建水县林业和草原生物防治检疫站;

  8.建水县退耕还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9.建水县国有林场;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9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人),事业人员7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1人(离休0人,退休61人)。

  实有车辆编制24辆,在编实有车辆2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46,455,649.5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767,523.97元,占总收入的98.5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88,125.60元,占总收入的1.4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4,238,361.29元,下降48.7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2,879,921.29元,下降48.3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358,440.00元,下降66.38%。主要原因是林草项目补偿补助资金2022年由县财政直接安排到乡镇,由乡镇支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47,385,209.36元。其中:基本支出19,033,692.43元,占总支出的40.17%;项目支出28,351,516.93元,占总支出的59.8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5,404,462.09元,下降48.9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77,078.69元,增长6.59%;项目支出减少46,581,540.78元,下降62.1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林草项目补偿补助资金2022年由县财政直接安排到乡镇,由乡镇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033,692.4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405,726.92元,占基本支出的96.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27,965.51元,占基本支出的3.30%。人均支出179,563.1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351,516.9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121,961.90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46,581,540.78元,减少62.16%,主要原因分析是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资金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用于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森林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林管护、石漠化综合治理、林业防灾减灾、林业贴息、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等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019,033.7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3%。与上年相比减少42,411,351.39元,下降47.42%,主要原因分析是林草项目补偿补助资金2022年由县财政直接安排到乡镇,由乡镇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48,542.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离退休人员公用费、单位承担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95,588.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399,308.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3%。主要用于草原生态修复试点项目、自然地整合优化前期规划设计费、天然林停伐补助项目、退耕还草项目。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

  12.农林水(类)支出38,658,962.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22%。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机构正常运转、人员经费、林业专项业务工作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16,6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3%。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6,100.00元,支出决算为155,455.2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9,9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3.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555.29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6.4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555.2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6,100.00元,支出决算为155,455.2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9,9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555.2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32%。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在物价上涨的情况下,“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年初预算数,切实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3,158.71元,下降25.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3,158.71元,下降67.5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在物价上涨的情况下,“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年初预算数,切实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开展林业和草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工作业务指导、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3,812.42元,减少28,728.90元,下降5.95%,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减少机关运行成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正常运转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资产总额180,119,448.36元,其中,流动资产118,019,219.87元,固定资产14,000,503.1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45,125,775.84元,无形资产51,291.54元,其他资产2,922,658.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5,445,833.7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78,416.1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288,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288,8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00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47,0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31,1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89,8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6,12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47,07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七、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八、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森林草原防灾减灾:反映防治森林草原火灾、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十二、森林管护:反映森林资源管护所发生的各项补助支出。

  十三、停伐补助:反映专项用于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的补助支出。

  十四、其他风沙荒漠治理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风沙荒漠治理方面的支出。

  十五、森林资源培育: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十六、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十七、动植物保护:反映动植物资源生存环境调查、监测、保护管理、野外放(回)归、巡护、野生动物疫病监测防控、濒危野生动物拯救、繁育及进出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十八、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反映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十九、贷款贴息:反映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二十、执法与监督:反映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森林资源管理:反映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其他农林水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40320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