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建水县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建水县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建水县慈善总会获2023-2027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现予以公布。
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取得《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的免税收入,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非营利组织要严格遵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等有关规定,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建水县2023年度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
建水县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建水县税务局
2023年11月9日
附件
建水县2023年度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
序号 |
纳税人识别号 (社会信用代码) |
单位名称 |
免税期限 |
1 |
5153252407527951X2 |
建水县慈善总会 |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