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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请2024年度创业担保贷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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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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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支持全县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根据中央、省、州关于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及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申请2024年度创业担保贷款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贷款对象

  (一)“贷免扶补”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在我县内从事自主创业均可申请。

  (二)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小微的企业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一是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二是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是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二、贷款额度及期限

  (一)“贷免扶补”创业贷款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符合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三、贷款利率及财政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四、还款方式

  “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分3次偿还全部本金,即:合同签订后第12个月偿还本金10%,第24个月偿还本金20%,第36个月偿还本金70%。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一次性还清,或由企业与经办银行约定其他还款方式。

  五、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前提条件

  (一)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诚实守信,无不良征信记录,申请人年龄女性52岁以内,男性57岁以内。

  (二)申请人在提出借款申请时,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含编内编外人员)、国有企业就业(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除外),或签有劳动合同已实现单位就业的人员,且不属于已退休人员。

  六、担保方式

  创业担保贷款由省、州、县(市)担保中心分别担保,借款人提供反担保进行担保,个人申请的10万元以下的创业担保贷款取消反担保,其余贷款担保人由经办银行认可的其他人员作担保;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担保方式由经办银行与企业自行商定。

  七、申请方式

  (一)“贷免扶补”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就业创业证原件、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持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等相关证件,到建水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申报。

  八、申请时间及单位

  即日起至目标任务完成为止。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3-7612218;

  临安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873-7621049 ;

  南庄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873-7742577;

  曲江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873- 7966788;

  面甸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873-7804572;

  普雄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873- 7881010;

  李浩寨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873-15096897955;

  西庄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873-3064404;

  盘江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873-3064200;

  甸尾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5752510731 ;

  岔科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873-3064229 ;

  坡头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873—7871187 ;

  青龙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873—7841118;

  官厅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3887368477;

  利民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873-7901001;

  县共青团:0873-7652468;

  县妇联:0873-7652446;

  县工商联:0873-7652752;

  县总工会:0873-7873238;

  县市场监管局:0873-7622649;

  县教体局:0873-7613960。

  建水县农村信用社(农商行)、邮政储蓄银行可申请办理。

 

  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