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建发[2006]101号
各县市建设局、局属各部门:
根据建设部、省建设厅和州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及相关文件精神,我局于3月27日制定下发了《红河州建设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3月29日召开了全州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州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了统一部署和周密安排。会后,各县市建设局和局属各部门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动员,扎扎实实地开展了第一阶段的工作。为进一步做好第二、三、四阶段的工作,根据省建设厅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方法,现将我州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明确如下,请各部门和相关人员认真履行好职责,切实开展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一、部门职责
各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负责牵头做好所管理行业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涉及建筑施工监理和质量检测的,由建筑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涉及工程招标投标的,由招投标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涉及勘察设计的,由勘察设计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涉及房地产企业(含房屋拆迁,房地产经纪和评估等中介机构)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涉及市政公用事业的,由城市建设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涉及造价咨询的,由标准定额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涉及规划审批的,由规划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涉及追加投资和资产评估的,由计划财务部门牵头负责;涉及相关学习教育宣传的,由组织人事教育部门牵头负责;涉及信访和有关工作协调的,由行政综合部门牵头负责;涉及投诉举报信件的核查和查办案件的,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负责。对所属单位、社团和行业组织等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按照领导的业务工作分工,由领导分管部门按职能对口牵头负责指导。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在州、省建设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全面负责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的领导组织工作;研究制定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的政策规定;指导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研究处理与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关的其他重要问题。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组成人员的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协助领导小组对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切实抓好专项治理工作;
2、联系省、州和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办事机构,了解掌握专项工作动态及本系统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汇报沟通相关工作情况;
3、开展调查研究和专项治理工作交流;
4、督促检查本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各项工作的落实;
5、起草有关文书,编发工作简报,收集整理相关信息资料;
6、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室组成人员的职责和分工
佟君云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局法规科长、监察室主任)
全面主持办公室日常工作。主要负责专项工作的起始筹备和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事项,负责起草工作实施方案和各个阶段的工作,负责对起草的文稿(包括工作简报)进行初审(核稿),负责联系点的指导、督办工作,负责筹划调研活动计划及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查办有关案件工作。完成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临时交办的其他事项。
舒静
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局办公室副主任)
主抓学习教育和自查自纠工作。主要负责组织相关的学习教育活动和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负责起草自查自纠实施意见或具体办法,负责领导讲话稿的起草,负责联系点的指导、督办工作,参与专项工作调研活动。完成临时交办的其他事项。
张必鸿
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州规划局办公室主任)
主抓长效机制建设(制度建设)工作。主要负责起草各阶段性的工作进展情况报告(阶段性工作总结材料),负责起草整改措施,协助佟君云同志负责承办的所有具体工作事项,参与调研活动,负责州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事项。完成临时交办的其他事项。
何备战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主抓宣传信息和调研活动的文书工作。主要负责编发工作简报,负责收集整理相关信息资料(包括了解掌握专项工作动态),负责起草专项工作结束时的工作综合情况报告和工作总结,协助舒静同志负责联系点的指导督办工作,协助舒静同志组织开展相关的学习教育活动,参与调研活动并起草有关的文书,负责承办州、省建设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事项。完成临时交办的其他事项。
郭萍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主抓内勤服务和上传下达工作。协助佟君云同志处理办公室日常具体工作事项,主要负责会务及服务保障具体工作(包括负责工作用品的采购等),负责一般文书、资料的印发和整理归档,负责受理投诉举报信件的登记办理,负责与相关组织机构和工作人员的上传下达及联系沟通,参与专项工作调研活动,负责办理本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咨询回复事项。完成临时交办的其他事项
上述职责分工,仅为一般性工作分工,既要分工负责,又要通力合作,坚持分工不分家,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共同扎实有效地完成临时机构的临时专项工作任务。本职责分工,自2006年3月29日起执行至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结束。
州建设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地开展自查自纠、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建议当地党委、政府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