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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态环保督察专栏

关于第二轮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5-11-14 浏览次数:

根据《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交办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红建发〔2021〕162号)、《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及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整改方案》的函》(红建函〔2023〕40号)要求,建水县高度重视问题整改工作,针对建水县涉及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要求,立足问题实际,坚持立行立改、规范整改,现已完成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并认真开展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全省城镇污水收集率目标值设置严重偏低,资金投入不足,整体进展滞后”的整改及完成情况

督察报告指出:《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对城镇污水收集率目标值设置严重偏低,24个县级以上城市中有17个目标值低于50%。2019年以来,全省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投入资金仅8.93亿元,占计划总投资的25.3%,导致全省城镇污水提质增效整体进展滞后。《方案》要求到2020年底消除70%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实际仅完成37%。

整改情况(已完成):1.通过统筹老旧小区、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防洪排涝、沙拉河治理等项目,逐步提升城镇污水收集率,2022年至2024年,累计投入资金1.6亿元,完成新(改)建管网29公里,高质量完成制定的污水管网建设年度实施计划;2025年计划完成管网新(改)建7.5公里,现已完成7.7公里,城镇污水集中收集率由40.27%(2021年)上升到65.64%(2024年)。

2.通过多部门配合、多渠道谋划包装项目,投资3233万元(上级资金2500万元)完成建水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污水处理出水水质由一级B标提升到一级A标。

二、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普遍存在污水管网建设滞后”的整改及完成情况

督察报告指出:各县市普遍存在污水管网建设滞后,管网空白区未全部消除,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低,雨污分流不彻底等问题,个旧市还存在35个错接、混接口和0.23平方公里的城市污水收集空白区;屏边苗族自治县共排查出错接漏接点48个,仍有10个错接漏接点还未消除,污水收集率仅为45.9%,新城区雨污分流仍不彻底。

整改情况(已完成):1.累计投入200余万元完成建成区内主、次干道共计221公里的排水管(渠)的普查工作。

2.制定并完成污水管网建设年度实施计划。2022年完成新(改)建管网任务11.5公里,2023年完成新(改)建管网8公里,2024年完成新(改)建管网9.5公里。2025年新建管网7.7公里。累计完成管网新(改)建36.7公里。

3.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住建局通过科学谋划项目,积极向上申报资金。累计获得上级支持资金2.9亿余元,实施了棚户区、老旧小区配套及防洪排涝等15个项目,均涉及片区污水管网新(改)建项目建设内容。

4.根据管网普查报告,结合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排洪防涝等在建项目逐步对混接错漏节点整改销号,排查出的错漏节点已经全部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建成区污水收集率为65.64%(2024年)。参考《关于印发2025年度州级综合考核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二级指标考核评分标准的通知》(红环发〔2025〕75号)文件要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50%”的指标,我县已经达标。